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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9月份安全維護宣導-用電安全注意事項

為維護辦公場所及居家用電安全,請注意遵守下列應行注意事項:
(一)使用電器時,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這樣很容易造成火
災。
(二)使用電器用品時,插頭務必插牢,不使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
品。
(三)使用電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離開辦公室或
居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閉,以免發生火警。
(四)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以資防火。
(五)電氣火災,可用海龍、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23
  • 發布日期: 2016-09-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