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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辦理基本設施維持費歲時祭儀、文化活動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補助要點

為鼓勵本區各級學校、原住民立案團體及教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活動及彙編地方文史資料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活動,藉以傳承、推廣、利用及再生傳統生活知能。
補助對象:
(一) 本區轄內各級機關、學校、立案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宗教團
體或社區發展協會。
(二) 本區轄內原住民實驗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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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一般行政,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15
  • 發布日期: 2024-03-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