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113年度實施期間如下:(一) 第1階段:1、 農民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1日至113年4月26日止。2、 各執行單位計畫書繳交期間:113年5月24日前;未提送計畫書視同無申請需求,本局不另行通知。 (二) 第2階段:視農民申請情形開放第2階段申請(預計於113年9月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