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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有哪些?

申請人的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包括: 1.申請人本人。 2.配偶。 3.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 4.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祖父母、孫子女…等)。 5.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5
  • 發布日期: 2012-05-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