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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明(113)年1月13日同日舉行投票,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

1、 「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 「營利事業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3、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 政治獻金動畫宣導短片:
    1. https://www.moi.gov.tw/News_Video_Content.aspx?n=16&s=197721
    2. https://youtu.be/B0iUuVlHapE
  • 政治獻金法-新住民篇:
    1. https://www.moi.gov.tw/News_Video_Content.aspx?n=16&s=261606
    2. https://youtu.be/gU6Fb8Cn31U
  • 文宣

    (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公民參政)

    https://www.moi.gov.tw/cl.aspx?n=11120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4
  • 發布日期: 2023-07-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