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勞動部113年12月16日勞動條3字第1130149099號函辦理。
二、 旨揭函釋內容略以:
(一) 依本會公告之歲時祭儀放假日,原住民得於其本人、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1日放假。
(二) 勞工得持原住民族別證明(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申請歲時祭儀假1日,雇主應予休假且工資照給。
(三) 歲時祭儀假疑義請參考本會網站「歲時祭儀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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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勞工之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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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2
- 發布日期: 2025-0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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