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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宣導「自殺防治通報系統」

函轉衛生福利部為重申各機關(構)人員於執行勤務時,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後24小時內,應依自殺防治法相關規定,至該部建置之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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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15
  • 發布日期: 2026-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