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時間:115年4月24日-4月26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5年4月24日-4月30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5處民營市場、19處攤販集中區、24處商圈,以及「霧峰原流新創聚落」與「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2個所屬會員店家,共107處場域。
(四)活動內容:「物調券」發放活動,每一波皆為本市庶民經濟帶來強大效益,本年為再次提升消費者聚集,增強行銷廣度,續串連本市市場、夜市、商圈等在地美食小吃、潮流服飾等資源,辦理第一波物調券發放活動,使全國民眾對本市豐富多元的市集文化留下深刻印象,進而提高整體規模,活絡振興本市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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