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原則」第九點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原則」第九點附表修正總說明、對照表、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