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考試院民國107年5月7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民國107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074485085號函辦理。 二、 旨揭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置於市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taichung.gov.tw)/專區服務/人事法規查詢/考訓科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