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關於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以養育雙(多)胞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請查照。 說明: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7年5月29日部銓四字第10745110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