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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民國107年7月1日施行案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民國107年7月1日施行後,原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時效計算疑義,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7年9月27日部退三字第1074402925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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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11
  • 發布日期: 2018-10-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