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員工專區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案

主旨: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受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限制,且機關不得予以拒絕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7年10月24日部銓四字第1074658097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影本乙份。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11
  • 發布日期: 2018-10-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