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轉准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得否兼任地方行政法人特定職務意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1月14日總處組字第10700561572號函及銓敘部107年10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74658869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