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府警察局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08年5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8年4月24日警署人字第10800832392號函辦理。 二、 檢附108年警察人員服務證式樣1份;刑警證及外事警察人員服務證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