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員工專區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市府警察局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08年5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案

主旨:  本府警察局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08年5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8年4月24日警署人字第10800832392號函辦理。 
二、  檢附108年警察人員服務證式樣1份;刑警證及外事警察人員服務證將另函通知。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11
  • 發布日期: 2019-05-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