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其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用及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溯自107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標準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