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各機關進用聘僱及臨時人員,應確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8年12月6日總處組字第10800495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