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市府民國109年1月21日府授人考字第1090016740號函下達之「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因第5點及第12點部分文字誤繕,爰檢附更正後逐點說明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