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員工專區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行政院民國109年5月1日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8條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後相關事宜案12058

主旨:行政院民國10951日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8條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後,公務人員於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申請採計曾任約僱人員年資提敘俸級時,約僱等別二等至五等,仍分別對照相當公務人員委任第二職等至第五職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9年6月5日部銓二字第10949425711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6-20
  • 發布日期: 2020-06-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