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員工專區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業經考試院民國109年7月31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0900049771號令修正發布案16724

主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業經考試院民國109731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090004977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9810日部法三字第10949596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點取。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01
  • 發布日期: 2020-08-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