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赴大陸地區居住之遺屬年金領受遺族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無法親自返臺領取遺屬年金者之發放疑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9年8月31日部退四字第10949673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