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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1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98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民國10994日部退三字第1094967481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及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09年8月28日公告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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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19
  • 發布日期: 2020-09-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