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以下稱本辦法)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9年8月3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9年9月8日部退二字第1094967778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