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所詢本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教師子女就讀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其學雜費繳費憑單列有「東大教職員子女減免3,000元」一項註記,該教師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11月2日總處給字第1090044185號書函辦理;兼復貴局民國109年10月28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92967號函。
二、檢附前開書函影本1份。
主旨:所詢本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教師子女就讀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其學雜費繳費憑單列有「東大教職員子女減免3,000元」一項註記,該教師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11月2日總處給字第1090044185號書函辦理;兼復貴局民國109年10月28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92967號函。
二、檢附前開書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