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本(109)年11月16日起將提供「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11月4日總處資字第109004451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本年11月16日起提供「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職缺應徵平臺,有關是類職缺應徵作業方式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採行線上應徵作業。
三、檢附原函、「人事人員調閱履歷作業說明」、「公務人員職缺應徵作業說明」、「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