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事人員職務遷調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11月30日總處綜字第109004614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事人員職務遷調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11月30日總處綜字第109004614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