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人員依法申請家庭照顧假時,請依該假別訂定之意旨合理從寬核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09年12月11日部法二字第109530704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函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