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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管理員廖○○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廖○○、詹○○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下稱彰化監獄)戒護科管理員,負責戒護、管理、搜檢及賞罰受刑人等事務,均係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蔡○○為彰化監獄受刑人,黃○○為蔡○○之配偶。廖○○、詹○○自111年5月間至同年9月間,利用擔任彰化監獄管理員之身分,替蔡○○、黃○○自監外夾帶行動電話、乳清蛋白粉、體重計、香菸等違禁物品進入彰化監獄供蔡○○使用,廖○○並據此向蔡○○索取新臺幣5萬5,000元之賄賂。

案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本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經調查完竣後,移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另蔡○○、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及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予以提起公訴。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07
  • 發布日期: 2023-04-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