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所112年6月8日奉鈞長核示簽呈及臺中市政府政風處112年4月24日中市政二字第1120003153號函辦理。 二、本所「112年度辦理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採購專案性預警作為參考指引」,相關案例及法律說明供本所各業務單位辦理各類政府採購案件時之參考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