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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留職停薪缺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第2次甄選(一次公告多次招考)公開甄選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留職停薪缺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第2次甄選(一次公告多次招考)公開甄選
徵才機關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職稱 (代理)教保員
名額 1
資格條件 注意事項︰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 33之情事者。
二、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試教×50%+口試×50%,成績計算取至小數點第 2 位。
(一) 試教:成績占50%。(試教內容:主題自訂,可自備教具現場自由發揮,並備教案一式4份【A4直式】於甄選當天報到時繳交。試教時間10分鐘,試教9分鐘按鈴提醒一次,10分鐘按結束鈴二次)
(二)口試:成績占50%。口試時間10分鐘(口試內容:含教學實務、班級經營、教室管理、教育理念及教育專業知識等。9分鐘案提醒鈴1次,10分鐘案結束鈴2次)。

甄選總成績同分時以試教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有效期間(起) 2026-09-09
有效期間(訖) 2026-09-24
工作項目 負責教保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
報名方式 一、個人履歷表(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任職前取得體檢表(最近三個月內)。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戶或戶籍謄本1份)。
五、任職前取得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記錄証明書(良民証)。
六、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七、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
八、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在職證明書)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製作。 九、應試人員遴選面試時間,可攜帶教學檔案。
※備註:上述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本案將符合資格人員 以電話回覆未獲錄取 者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04-25942133分機:11(張小姐)。
十一、甄選時間:詳如甄選簡章。
十二、甄選地點:詳如甄選簡章。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4-25942133分機:11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9-09
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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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09
  • 發布日期: 2026-09-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