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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4學年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護理人員甄選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4學年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護理人員甄選
徵才機關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名額 1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二、國內外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
三、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有效期間(起) 2025-06-17
有效期間(訖) 2025-06-23
工作項目 幼兒園幼兒安全衛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等護理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
報名方式 一、個人履歷表1份(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
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戶或戶籍謄本1份)。
四、任職前取得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記錄証明書(良民証)。
五、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有效期內期限執業執照影本。
七、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3日17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請自行預留郵遞
時間)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56號)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護理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應徵資料以 A4紙張或信封裝釘,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
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應徵時間:另行通知。
應徵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
156號3樓(和平區圖書館3樓)
其他 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114年8月1日 ~ 115年1月31日
經錄取者,由本園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
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4-25942133轉11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5-06-17
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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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7
  • 發布日期: 2025-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