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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公開甄選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公開甄選
徵才機關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職稱 (代理)教保員
名額 1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
□不拘 □博士 □碩士 □大學 ■專科
□高職 □高中 □國中 □國小 □其他 以上
科系要求:□不拘 ■幼兒保育科系(科)系所 科系所
駕照要求:■不拘 □需具備駕照(種類):
工作經驗:
■不拘
□需具備
語文能力要求:
1.■不須具外文能力
2.□英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3.□日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4.□台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5.□客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6.□其他: □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使用電腦能力:
■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網頁編輯
□商業軟體 □程式設計 □其他:
□不會使用
有效期間(起) 2026-06-23
有效期間(訖) 2026-06-29
工作項目 負責教保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
報名方式 (依序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1份(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任職前取得體檢表(最近三個月內)。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戶或戶籍謄本1份)。
五、任職前取得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記錄証明書(良民証)。
六、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七、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
八、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在職證明書)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 A4規格製作。
九、應試人員遴選面試時間,可攜帶教學檔案。
十、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9日17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請自行預留郵遞時間)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56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代理)教保員」,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上述應徵資料請以 A4紙張及信封裝訂,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本案將符合資格人員 以電話回覆未獲錄取 者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04-25942133分機:11(張小姐)。
十二、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十三、甄選地點:另行通知。
其他 注意事項︰
一、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33之情事者。
二、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試教:成績占60%。 試教時間:10分鐘。 試教內容:主題自訂,考生須自備教具,請於現場自由發揮;請準備教案1式4份【A4直式】,於甄選當天報到時繳交。
(二)口試:成績占40%。口試時間:5分鐘 口試內容:含教學實務、班級經營、教室管理、教育理念及教育專業知識等。
※試教、口試二項成績合計總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總分相同時以試教成績先錄取。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4-25942133分機:11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6-23
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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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23
  • 發布日期: 2026-06-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