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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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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並裝袋信封內: (1)履歷表一份(詳如附件一)請依表件填寫相關資料並黏貼照片(最近三個月內照片二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4)自小客車及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一份。 2.於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上班期間早上8點至下午5點前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建設課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業務助理) 郵寄以115年9月15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郵寄方式可到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3.應徵檢附文件請謹慎檢核,於截止收件後,恕不接受修改與補件。 4.書面資料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5.錄取者逕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另酌增候補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期間自公告錄取日起算)。 6.聯絡人:本所建設課蔡小姐,聯絡電話:(04)2594-1501#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