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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要如何申請停車證 / 家屬要如何申請停車位識別証?

申請停車證
補助對象:設籍本市者之身心障礙者本人持用,需具駕駛能力且具有汽車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原有駕照因病或障礙已無法自行駕車者不可申請、遷出或障礙事實消失應繳回)
應備文件:
•申請表
•身心障礙者本人身分證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
•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執照影本
•身心障礙者本人汽車行車執照影本【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為限】
•身心障礙者本人印章
•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受委託人印章、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
•舊停車證【非第一次申辦者,須繳回舊證,若舊證未繳回,須簽切結書】
如不便臨櫃辦理,可將上述證件正反面影印,且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合並加蓋私章,郵寄至「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 辦理身心障礙者停車證」

申請停車識別證
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一人,得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本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遷出或障礙事實消失應繳回)
應備文件:
•申請表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證明須註記符合行動不便者)
•駕駛執照影本【駕照持有人若非身障者,則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
•汽車行車執照影本【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登記個人計程車為限;汽車行照持有人若非身障者,則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
•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身心障礙者本人及申請人之印章
•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申請者非身心障礙者或出具駕照或行照之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時,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舊識別證正本繳回【換發、換車、註銷須繳回,若舊證未繳回,須簽切結書】
•如不便臨櫃辦理,可將上述證件正反面影印,且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合並加蓋私章,郵寄至「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 辦理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洽辦地點:
1、臺中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臺中市台灣大道三段99號B棟1樓04-22289111#21651、21652
2、本市29區公所 (可跨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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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5
  • 發布日期: 2016-0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