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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

上開基準業經法務部115年7月7日法廉字第11506001470號令發布自114年7月22日生效,並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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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4
  • 發布日期: 2026-07-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